项目概况
******医院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 ******有限公司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
******医院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173.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3.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A******医用内窥镜 | 脊柱大通道内镜融合手术系统 | 2套 | 详见第二章 | 1,736,000.00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提供货物的制造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工业)的政策划分标准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2)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3)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投标时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承诺供货时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提供承诺书,不提供视为不响应);(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5)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则必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6)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投标(提供《投标函》,详见第六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出具加盖公章、有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名的《供应商廉洁守约承诺书》。(格式和内容详见“供应商廉洁守约承诺书”,不得擅自删改)。
(10)已进行投标登记并领购本项目(本采购包)招标文件。
4.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函》,详见第六章;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函》,详见第六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函》,详见第六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函》,详见第六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31日 至 2024年11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
******有限公司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进行网上登记。若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每个采购包需分开登记,分开采购包制作投标文件。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刊登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2、登记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可访问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如投标人尚未注册,请根据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注册后完善主体资料并经平台审核后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注册、完善主体资料的相关操作见网站“平台服务>>操作手册>>广咨国际数字化采购咨询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招标文件购买支持微信、支付宝两种方式,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同时我司会为您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您可以登录系统选择对应项目下载电子发票。
(1)【广咨平台操作指引】热线电话:400-9030-870, 网站客服QQ:******47;
(2)【标信通APP移动CA及电子签章】客服热线:400-658-7878;
(3)【广咨平台技术支持】QQ群:******2,服务QQ:******16;
注:上述费用在获取招标文件后不予退还。
3、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注: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广咨国际数字化投标工具客户端进行制作,使用标信通APP移动CA进行加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医院
地址:广州市沿江西路 107 号
联系方式:林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联系方式:陈工、郑工;******(电子邮箱:******)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郑工
电 话: ******或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