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原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现将乌海市海南区二贵沟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储存场项目(填充区一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章天齐
联系电话:******
乌海市海南区二贵沟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储存场项目(填充区一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审批信息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原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现将乌海市海南区二贵沟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储存场项目(填充区一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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