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卷烟厂制丝车间更换金属探测仪及其配套设备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韶关卷烟厂的委托,拟对韶关卷烟厂制丝车间更换金属探测仪及其配套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韶关卷烟厂制丝车间更换金属探测仪及其配套设备项目
招标编号:M************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招标内容:拆除制丝车间制丝A线和制梗线的原有金属探测仪;更换两台金属探测仪及其配套设备;更换梗线与金属探测仪配套的535振动输送机。金属探测仪配备独立的电控系统和操作屏幕,金属探测仪防水等级达到IP65,符合卫生设计标准。实现对金属探测仪的工作状态实时监视和设备参数调试,并与现有制丝集控系统联动控制。服务内容包含旧金属探测仪、振动输送机的拆卸(拆下的旧设备由投标人运送至招标人指定的地点),新金属探测仪的安装调试、灵敏度校准、培训,新振动输送机的安装、调试等。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 服务期限:交货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具备实施安装的条件,并在接到我方书面通知后进行项目的安装调试工作。安装调试的施工周期:15天。安装调试后通过不少于30天的试运行。
3. 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内容 | 单位 | 不含税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中标人数量 |
韶关卷烟厂制丝车间更换金属探测仪及其配套设备项目 | 1项 | 47.017698 | 1 |
4. 合格投标人要求
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其他合法的主体资格相关证照(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已办理“多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件复印件,无需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证书复印件)。
4.2. 投标人近3年(2021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接管、被宣告破产以及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投标资格的情形(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3.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4.4. 投标人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等记录名单声明函。(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委员会于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委员会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或下载并签名确认。******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不到该投标人信用记录的,以投标人出具的资格声明函为准,并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4.5. 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自2021年10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及烟草行业各直属单位列入******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通过招标人提供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查询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不在《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或在名单中但禁入期限截至投标日已届满的,可以参与招标人采购活动。未届满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
4.6. 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自2021年10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企业、法******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企******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行贿记录起始时间为生效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落款时间。如经查询投标人及上述人员近3年存在行贿行为,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
4.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4.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日0:00至2024年11月7日17:00。
5.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3.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购买单位提供如下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
① 购买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其他合法的主体资格相关证照副本扫描件(已办理“多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件扫描件,无需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证书扫描件)。
②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③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5.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5. 登记方式:供应商登入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网站左上方“供应商登录”进入系统登录页面注册,审核通过后,将所有登记资料盖章扫描至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未通过审核的不得获取招标文件。平台操作指引见“网站主页-平台服务-操作手册”,其他操作疑问咨询网站客服电话:400-150-3001,客服QQ:******02。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两种方式,支付成功后可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1月26日8:30至9:00。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1月26日9:00。
6.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韶关市浈江区五里亭皇景路耕进商贸城D区65-69号三楼。
6.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7. 现场踏勘:
7.1. 为确保投标人能够更好地理解招标人需求,编制高质量的实施方案,投标人可在发出公告后 10日 内前往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但本项目现场情况属于投标报价的重要因素,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7.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7.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7.4. 自动放弃踏勘的投标人将视为对项目情况已经了解,任何由于未踏勘造成的问题,责任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放弃现场踏勘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投标人均视为认可该项目的所有现状,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招标人提出任何变增项目。
8. 开标时间和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6日9:00。
8.2. 开标地点:韶关市浈江区五里亭皇景路耕进商贸城D区65-69号三楼。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发布。
10.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921房
邮 编:510600
联 系 人:何工
电 话:020-83602276
邮 箱:******